承包工程合同签定不规范,工程结算计价难以确定。工程预算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建设、施工双方承包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在签订合同时不按投标文件的内容逐一填写,尤其是建筑规模和中标价,存在少填或者不填的现象,给工程计价取费留下活口,目的是为了竣工后高报工程结算价格打下伏笔,使得原本十分严肃的合同失去约束作用,建设单位失去了对施工单位工程报价的有效监督,容易造成决算价格偏高。同时,给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带来难度和风险。
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预算编制依据
(1)计划文件,包括 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文件、单位工程项目一览表、分期分批投产的要求、投资指标和设备材料订货指标、建设地点所在地区主管部门的批件、施工单位主管上级下达的施工任务等;
(2)设计文件,包括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设计说明书、总概算或修正总概算、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文件,即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4)建设地区的调查资料,包括气象、地形、地质和其他地区性条件等
工程预算建设单位是否在招标前将该项目的招标用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或调整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认真的对比审核。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用图纸,按照招标文件上的各细目计量方法汇总出来的。它既是招投标时各投标单位报价的共同基础,也是合同签定后施工过程中变更、计量的基础。目前工程量清单大多由设计院或工程咨询事物所编制,没有第二家单位复核,准确度较低,如果清单量与实际施工图数量出入太大,会使合同价(或中标价)过高或过低,即使在中标以后另行调整,也会给施工单位按合同文件提请变更单价埋下伏笔。
工程预算计价的依据
1)工程预算定额:A预算定额B概算定额;
2)造价指标:A概算指标;B投资估算指标;C万元指标;
3)取费定额:A其他直接费定额;B现场经费定额;C间接费定额;D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E建筑安装工程计划利润率;
4)工期定额:A建设工期;B施工工期;
5)基础单价:A劳动力的单位价格:B材料单位价格;C施工机械台班单价;D设备费单价;
6)工程预算指数